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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区电价表-工业用电标准、基本电费

小编 2020-03-15 20:07:22
上海市居民电价表
执行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元/千瓦时)基本电价执行周期
未分时电价分时电价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峰电价平电价谷电价
单一制居民生活用电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0-3120(含)0.6170.6170.307上海市居民阶梯电价按照年度电量为单位实施。实施阶梯电价后当前按月抄表并结算电费方式不变,当累计电量达到年度阶梯电量分档基数临界点后,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阶梯电价按年为周期执行,新的周期阶梯基数以0度起计算。
第二档3121-4800(含)0.6670.6770.337
第三档4800以上0.9170.9770.487
非居民用户
(学校、养老院、居民公建设施等)
不满1千伏0.641
10千伏0.636
【注意】
1、居民用户分时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2、居民累计电量在第二或第三档临界点的月份,由于当月超基数部分的峰谷电量数据无法准确区分,具体执行时,该月第二档、第三档的加价按照峰、谷均为0.05元或0.30元的加价水平执行,次月起再按峰、谷不同加价水平执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9〕15号) 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决定将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等措施形成的降价资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于2019年5月1日起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
2019年5月1日上海市销售电价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本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3分钱(含税),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上海市非居民峰谷(分时)电价表
执行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分时电价基本电价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峰电价
(元/千瓦时)
平电价
(元/千瓦时)
谷电价
(元/千瓦时)


农业生产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7490.383


10千伏0.7290.363


35千伏0.7090.343


110千伏及以上


夏季不满1千伏0.7490.383


10千伏0.7290.363


35千伏0.7090.343


110千伏及以上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8940.417
10千伏0.8670.390
35千伏0.8400.363
110千伏及以上
夏季不满1千伏0.9250.448
10千伏0.8980.421
35千伏0.8710.394
110千伏及以上
两部制大工业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1.1060.6780.3162842
10千伏1.0760.6480.310
35千伏1.0460.6180.304
110千伏及以上1.0210.5930.298
夏季不满1千伏1.1480.7200.2512842
10千伏1.1180.6900.245
35千伏1.0880.6600.239
110千伏及以上1.0630.6350.233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9910.6020.27825.237.8
10千伏0.9640.5750.273
35千伏0.9370.5480.267
110千伏及以上0.9140.5260.262
夏季不满1千伏1.0220.6340.22025.237.8
10千伏0.9950.6070.214
35千伏0.9680.5800.209
110千伏及以上0.9460.5570.203
【注意】
1、非居民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为:
(1)单一制:峰时段(6-22时),谷时段(22时-次日6时);
(2)两部制非夏季:峰时段(8-11时、18-21时),平时段(6-8时、 11-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 次日6时);
(3)两部制夏季:峰时段(8-11时、13-15时,18-21时),平时段(6-8时、11-13时、15-18时,21-22时),谷时段(22时- 次日6时)。
2、以上非居民电价均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体为:
(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83分钱;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业生产用电除外)0.62分钱;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居民用电0.1分钱,其他各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除外)1.9分钱;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9〕15号) 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决定将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等措施形成的降价资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于2019年5月1日起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
2019年5月1日上海市销售电价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本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3分钱(含税),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上海市非居民峰谷(未分时)电价表(含基金及附加)
执行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


用电分类
电压等级电度电价基本电价
未分时电价
(元/千瓦时)
变压器容量
(元/千瓦/月)
最大需量 
(元/千瓦/月)
农业生产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707
10千伏0.682
35千伏0.657
110千伏及以上
夏季不满1千伏0.707
10千伏0.682
35千伏0.657
110千伏及以上
其中农副业动力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443
10千伏0.441
35千伏0.438
110千伏及以上
夏季不满1千伏0.443
10千伏0.441
35千伏0.438
110千伏及以上
排灌动力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388
10千伏0.386
35千伏0.383
110千伏及以上
夏季不满1千伏0.388
10千伏0.386
35千伏0.383
110千伏及以上
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单一制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767
10千伏0.744
35千伏0.722
110千伏及以上0.704
夏季不满1千伏0.798
10千伏0.776
35千伏0.753
110千伏及以上0.735
其中:
下水道动力用电
非夏季不满1千伏0.691
10千伏0.666
35千伏0.641
110千伏及以上0.621
夏季不满1千伏0.726
10千伏0.701
35千伏0.676
110千伏及以上0.656
两部制大工业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6962842
10千伏0.671
35千伏0.646
110千伏及以上0.626
夏季不满1千伏0.7382842
10千伏0.713
35千伏0.688
110千伏及以上0.668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非夏季不满1千伏0.62025.237.8
10千伏0.598
35千伏0.575
110千伏及以上0.557
夏季不满1千伏0.65225.237.8
10千伏0.629
35千伏0.607
110千伏及以上0.589
【注意】
以上非居民电价均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具体为:
(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783分钱;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农业生产用电除外)0.62分钱;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居民用电0.1分钱,其他各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除外)1.9分钱;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559号)、《关于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发改价管〔2019〕15号) 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决定将电网环节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等措施形成的降价资金,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于2019年5月1日起降低本市一般工商业电价。
2019年5月1日上海市销售电价调整标准,具体如下:
本市“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2.3分钱(含税),下水道动力用电价格保持不变。


上海市基金及附加表
用电类别代征费分类
(分/千瓦时)
合计
(分/千瓦时)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居民生活用电0.7830.620.11.503
大工业用电0.7830.621.93.303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0.7830.621.93.303
农业生产用电0.783免征免征0.783
(排灌、农副业为0.783)
文件依据:
1.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确保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筹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沪价管〔2018〕35号;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沪价管〔2017〕17号;
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推动可再生能源建设。发改价格[2006]7号《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和沪价管[2016]1号文件《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实施煤电价格联动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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